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效显著。2024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86.96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196.67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41元,同比分别增长4.2%、4.1%、7.3%,增速分居全省第4、第2、第1位。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强调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并明确要求“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如何巩固现有工作成果,有效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责任主体多元、工作合力偏弱等问题不足,已经成为当前乡村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提出三点建议:
一、坚持系统化谋划,构建“五大板块”发展新格局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五大振兴”涵盖乡村区域高质量发展方方面面,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一脉相承,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当前,由于“五大振兴”分属不同部门主管,从而导致工作碎片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乡村振兴工作合力,亟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科学推进,提高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政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第一,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用现代经营理念、标准、方式把“土”味优势彰显出来,打造乡土特色品牌,加快把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同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乡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第二,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要高度重视因为大多村庄土地托管、土地流转意识不强,规模化经营、一二三产融合、农文旅融合等新型经营模式发展不充分,从而不能形成对青年农民、专业人才有效吸引这一现实问题,推动产业振兴,加快构建新型经营主体,创造就业机会,形成引才磁力。第三,文化振兴是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源泉。要突出抓好区域文化特质的挖掘、整理、弘扬,围绕人民治黄文化、抗战文化、制盐文化、移民文化等具有鲜明区域特点的文化特质广泛宣传、大力弘扬,提升广大群众对文化振兴的亲切感、归属感、融入感,切实避免文化下乡“没人看照样演”的现象。要推动产业振兴与文化振兴的融合,统筹一二三产项目、农文旅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融入本地文化元素,体现文化特色,让本地人亲切,让引来人好奇,形成引流磁力。第四,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和支撑。要真正认识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文明形式与传统农业文明的关联作用,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步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最终达到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乡村生活良性循环的生态秩序。第五,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要坚定不移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特别是要使其成为工作谋划、决策、执行、协调的主体,并通过严格、科学、务实的考核监督机制激发其主观能动性。
二、坚持协同化推进,打造“握指成拳”联动新机制
协同化推进,就是要贯彻系统化谋划理念,破解乡村振兴“九龙治水”各自为战的“老大难”问题,把各方力量融为“一盘棋”,推动政策、资金、项目等要素充分整合、有效融合。一是实行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在市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框架下,定期组织召开“五大振兴”部门联席会议,围绕工作目标,由上级牵头部门负责,梳理需多部门协作的重点任务形成“跨部门任务清单”,比如农文旅融合项目审批、生态产业政策衔接、乡村人才联合培养等。同时,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成果标准及衔接节点等,有必要的还要确定主责部门和协同部门。通过“清单式管理”倒逼各部门主动对接,避免职责交叉或空白。二是探索实行跨区域合作机制。对于地域相邻、产业相关、文化相融、生态相连区域,打破村、乡镇甚至县区界限,上管一级,深化乡村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合作,促进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优势叠加,形成“1+1>2”的联合效应。同时,要瞄准城乡融合,协同推进进城、强镇、兴村“互哺式”融合,促进城乡区域更高水平均衡协调发展。三是探索实行多领域助力机制。乡村振兴的根本标志是让农民群众过上生活幸福。从这个角度说,是一个集体事业与个人感受一致性的问题。当前,低收入群体、新致贫人口、生活自理困难群众等问题都有相关部门救助政策措施,但大多是暂时的、物质层面的、“兜底”性的,与“幸福生活”还有很大差距。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3月2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文件精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持续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社保、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支持政策,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要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民生实事清单制度,加强重大民生政策跨部门统筹协调,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时注重从社会公平角度评估对社会预期的影响。四是探索实行市场化开发运行机制。近年来,我们通过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了资源,但在如何引导土地规模化经营、推动农业有效融入市场、建立农民多元化利益联结机制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建议在市县镇三级成立国有农投公司,兼具政治属性和市场属性,通过控股、合资、联营等不同形式,统筹政策、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实施产业振兴项目,搭建服务交易平台,实现统一开发建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品牌培育、统一市场营销,带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
三、坚持主体化落实,激活“战斗堡垒”内生新动能
主体化落实,就是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严格监督检查,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组织兴,则乡村兴;组织强,则乡村强。各项工作最终落实,都要砸实村党支部责任,并激发其主观能动性。一是明确“战斗堡垒”定位,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村党支部是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必须坚定不移发挥在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将自身定位为乡村振兴工作谋划、决策、执行、协调的主体,统筹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合作社、群众组织等各类力量,确保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在村级层面方向不偏、力度不减,避免因组织涣散导致工作碎片化。二是落实“头雁培育”工程,建强骨干队伍。通过培训、挂职、交流等方式提升村党组织书记的统筹能力、产业思维和服务意识,明确“村级书记责任清单”,将组织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服务群众等核心任务,细化为具体职责,确保书记“有方向、有抓手、有压力”。按照“党员队伍必须过硬”的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在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矛盾调解、出义务工等任务中亮身份、作表率,通过党员先锋岗、责任区等形式,让党员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 三是压实层级责任,强化考核激励。把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对村党支部考核的核心内容,看内生动力,看综合效果,看发展变化,避免以上级主管部门实施的工作项目来代替村党支部的工作内容。要突出各级组织部门在乡村振兴中的牵头抓总作用,从而强化村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使其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在村级落地的“当家人”、“责任人”,“退无可退”,优胜劣汰,打通决策执行“最后一公里”。四是发挥县级指挥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怎么样,要看县级“指挥部”作用发挥怎么样。《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县级党委和政府是乡村振兴“一线指挥部”。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党委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定位,同时明确了相应责任。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必须将县一级作为主战场,向县一级充分授权,推动县级党委政府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推动乡村振兴中有更大自主权,因地制宜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创造性地落到实处。尤其是在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的使用上,如何使用的政策规定应当交给县级自主确定,上级机关部门负责统筹验收、考核问效,确保各项工作到底到边落到实处。